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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法院:父母之爱子,退位不让位,让位不缺位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杨素洁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15 16:58: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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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刘瑜为自己的女儿写了一封信,其中这样写到:“愿你慢慢长大,愿你有好运气,如果没有,愿你在不幸中学会慈悲;愿你被很多人爱,如果没有,愿你在寂寞中学会宽容。”大概所有的母亲都如此,深沉地爱着自己的孩子,有的人沉默、有的人冷峻、有的人严苛……

案件的当事人已经离异,双方再次对簿公堂是为了女儿的抚养权,协议离婚时双方已经约定,女儿随父亲共同生活。随着时间的流逝,母亲认为女儿随自己生活更好一些,更有利于女儿的学习与成长,她便将前夫诉至法院。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争执不下,已经平息的矛盾再次激化,互相指责、诋毁、谩骂,都希望女儿可以随自己生活。

庭审后,办案组联系了当事人的女儿(年满13周岁),在向她陈述了事实经过以后,她明确表示要随父亲共同生活。办案组了解到这个情况以后,认为应该充分尊重被抚养人的意愿,频繁更换抚养人,更不利于孩子的学习与成长;但是通过硬性、强制的方式又不利于双方化解矛盾,也不利于父母共同参与孩子的成长。承办人便找到了这位母亲,向她陈述了整个过程的不良影响,希望她通过平和的方式建立母女感情,也希望她能替孩子思虑周全,呵护孩子的成长。

这位母亲最后选择撤回起诉,她更想以一个母亲的角色去参与孩子的成长。以后哪怕是远远注目,哪怕是内心惦念,哪怕是虔心祈祷;不管是哪种方式,都是她能给孩子的最好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