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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法院:一男子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该如何进行赔偿?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巩晓慧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15 16:58:5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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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因驾驶不当,造成他人伤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案件缘由:2019年1月15日07时28分许,唐某驾驶别克牌小型轿车沿国道215线由南向北驶至127KM+500M处道路时,与环卫工人杜某相撞,造成杜某受伤、车辆部分受损。事故发生后,敦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此起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唐某承担全部责任。经了解,唐某在杜某41天住院期间,仅支付了其中的部分医药费,但之后的费用杜某及其亲属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与唐某多次协商均以无果告终,故而提起诉讼。通过多方鉴定和证实,最终唐某须赔偿杜某医疗费99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30元、误工费380元、护理费13100.5元、营养费820元、残疾赔偿金65905.4元、鉴定费3800元,合计86230.9元,至此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法官寄语: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自出生起一直是受法律保护的。无论何种原因,何种情形,若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都应该积极承担责任,保持对生命的敬畏,珍爱生命,不仅是对他人,更是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