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我们的事情终于解决了,以后我们还会继续合作的”, 敦煌某石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手持调解书,高兴的给承办法官说。
武威某建筑公司为完成其承建的新敦煌市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从敦煌某石业公司处购买混凝土商混建筑材料若干吨。后经双方结算确认,武威某建筑公司尚欠敦煌某石业公司混凝土材料款1039260元。经敦煌某石业公司多次催要,武威某建筑公司陆续给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735000元没有给付。武威某建筑公司的拖欠行为,给敦煌某石业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故该石业公司诉至法院。
经审理,考虑到双方系经常合作关系,案件事实清楚,当前正值疫情过后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为尽快解决此事,给企业复工复产减少压力,承办法官从人情理法到利害得失,从眼前利益到长远打算,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约定由武威某建筑公司于年底之前给付敦煌某石业公司735000元。双方也握手言和,表示以后还会继续合作。
面对今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对于涉企案件,敦煌市法院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找准分歧点、突破点,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维护地方社会安全稳定,努力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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