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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法院:离婚“30”天冷静期来了!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赵静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18 17:59: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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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引人关注。

<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施行后,协议离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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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其设立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减少因冲动而做出的离婚行为,尽可能地达到友好和平分手的状态。如果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调和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现如今,人们普遍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怄气型离婚”、“冲动型离婚”时有发生。“离婚冷静期”并未影响我们的婚姻自主权,而是要我们对待婚姻问题少几分冲动,多几分耐心和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