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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法院:利少利多自身好,官司缠身万斤重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赵静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19 17:49: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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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听您的,您都这么说了”,这是法官面对面明理释法后,原告李某对法官说的话。李某本就因此次交通事故受无妄之灾心有怨气,后虽经敦煌市交警队作出处理认定且保险公司也进行了相应赔付,但事故中剩余赔偿款本应由王某、康某继续给付李某,而王某、康某却迟迟未给李某赔付,经李某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将二人诉至敦煌市法院,要求王某、康某给付剩余赔偿款。

2019年4月,某环卫站员工王某(被告一)驾驶清洁车与陕汽重型自卸车康某(被告二)发生碰撞致双方车辆受损,后康某又与李某经营某超市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房屋、超市物品受损的交通事故。敦煌市交警队对事故进行认定:王某和康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李某无责任。事故后,双方保险公司达成车辆事故赔偿协议,经保险公司评估认定,原告损失计87800元,王某与康某共同承担,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3900元)。随后保险公司替王某赔付43553.62元,替康某赔付40439.64元,对于双方剩余赔付款保险公司认为康某超载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剩余3460.36元、而王某在事故中也存在过错,应承担剩余的346.38元,两项共计3806.74元,也就是此次原告诉之法院的涉案标的额。李某说经过此次事故后总是心有余悸,商店房屋、人身、心理都受到了损害,而两被告对剩余款项置之不理让李某更是气愤,情绪很是激动,所以更想争这口气。听到这儿,主审法官也劝慰李某,希望他能心平气和的解决这个事情,后经过法官多次协调双方意见、分析案件发展情况以及相应被告现在的处境、保险赔付后原告自身损失情况等情况考虑,李某与法官沟通后放弃此次诉讼,也感谢法官多方的沟通协调,让自己能从这个官司的脱身,乐的轻松自在。

案件审理过程中部分当事人,小则出气大则出手,原本双方可以协调解决的小事,非要闹到对簿公堂的一步,让双方都很被动,再次劝告各位当事人双方:利少利多自身好,官司缠身万斤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