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金塔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马某等22人诉被告刘某22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因原告提供的被告地址为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经法院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均联系不上,使用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向被告电子送达开庭传票多次被告未查阅信息,法院专递邮寄送达也被退回。
考虑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距离遥远,由送达人员出差盲目前往进行直接送达,可能会无功而返,大大增加办案成本。在案件送达陷入僵局之时,立案庭法官联系到了被告刘某所在地的武山县人民法院。经电话沟通,武山县法院表示可以在接收到委托送达函后代为送达。随即,立案庭工作人员将送达委托函,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邮寄给该法院。武山县法院在收到委托送达函后,及时准确的向被告刘某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材料,并及时将送达结果进行反馈。
该系列案件由于采用其他多种方式均联系不到被告,金塔县法院委托兄弟法院代为送达,这种做法有助于形成全国法院“一张网”的格局,缩短了办案的空间距离,节约了司法成本,有效解决了送达难问题。
近年来,为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诉讼利益,节约司法资源,金塔县法院认真按照民事诉讼的规定办理委托送达工作,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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