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处一起夫妻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离婚案件。在双方当事人情绪激烈、意见分歧很大的情况下,经过承办法官的细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冯女士与被告陈先生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原告诉称,婚后被告经常因家庭琐事动手殴打原告,对原告及两个孩子不管不问,未尽到当丈夫、当父亲的责任,现已心灰意冷,不愿再与其生活下去,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本案开庭时,被告未到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现住在外地娘家,经济拮据,如延期开庭无疑会增加其诉讼成本,遂立即前往被告家中说服被告前来开庭。经说服教育,被告到庭参加了诉讼。审理过程中,各项证据表明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被告也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方面分歧较大。针对这一情况,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先后找原、被告单独做思想工作,先从平复当事人情绪入手,再从孩子的健康成长、财产债务分割等方面逐一深入,释法说理,寻找最佳调解方案。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说服疏导,两人终能冷静、平和面对问题,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并就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案件顺利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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