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肃北法院充分借助诉前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把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开支,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解决了大量潜在的社会矛盾。
近日,肃北县法院立案庭利用此模式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5月,被告承包肃北县草原站引水工程,租用原告装载机在工地干活,约定每天含油租赁费1500元。被告租用原告装载机2.5天,支付750元油费后,还剩3000元的租赁费未支付,多次催要未果,便诉到法院。了解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立案庭干警便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案件进入诉前联调程序。先通过诉前委派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在调解期间,立案法官进行诉前法律指导,携手联调,不到一个小时就成功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诉讼”俗称打官司,是老百姓依法解决纠纷的渠道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途径。为满足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需求,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肃北法院着力推进多元调解模式,经过一年的实践,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6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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