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满意,处理的很好”,这是一个当事人对法官由衷的感谢,敦煌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一起因游客受伤引起的纠纷案件。此案在法官的多次协调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及时有效的化解矛盾,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今年夏天,刘某前往敦煌市游玩并入住敦煌市某露营基地,在旅游过程中,参加了该露营基地经营的“沙漠露营项目”,当晚8:30左右,刘某在该露营基地滑沙时,其称因该滑沙场地无警示标志和安全保障措施,造成下滑时撞到围山栅栏,导致眼部、腿部及脚踝多处受伤,后经鉴定构成人身损害10级伤残,事发后露营基地负责人将刘某及时送往医院并与刘某达成赔偿协议。在刘某治疗终结后,其多次向负责人主张赔偿,但负责人不履行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刘某依法向敦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事件的过错责任和赔偿数额分别提出了详细的辩论意见,各执己见,庭审中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在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依据法律规定、庭审中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此次事故中双方各承担责任的大小进行释明,并就调解和判决的诉讼成本、诉讼时间对双方进行释明。在承办法官的多次协调沟通后,双方态度明显转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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