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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法院:水淹房屋受害人起诉 多方调解 侵权人赔偿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任玉娜、巩晓婕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2 9:05: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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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与双方代理律师以及市某调解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共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全部赔偿款,原告申请撤回诉讼。

2020年春节期间,原告杨某的房屋被邻居家的自来水管流出的水浸泡,造成地基下陷,墙皮裂缝。经过了解,是被告张某将房屋出租给被告胡某,胡某租房内的水管漏水造成杨某房屋被水淹。双方在乡镇司法所调解未果,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胡某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0000元。在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查看,对自来水管漏水的位置、水流的方向以及杨某房屋的损坏状况进行了确认。胡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同时也是市某调解工作室的工作人员,了解了案情之后,考虑到损失鉴定的风险以及周期,承办法官让当事人尽量询价,确定修复加固或者重新修建的价格,经过承办法官与代理人多次沟通意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胡某同意赔偿20000元,并当庭支付现金,杨某同意该赔偿意见,收到款项后撤回诉讼。

敦煌市法院不断探索多元调解纠纷机制,与各类调解组织相互配合,充分发挥法院调解与民间调解相结合的功能优势,化解了一大批邻里纠纷、赔偿纠纷等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做好案件源头治理,繁简分流,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