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进行表彰。金塔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这是金塔县人民法院继2018年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据了解,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多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位居全市、全省前列,连续四年综合考核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司法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多次受到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表彰,先后获得全市先进法院、全县先进集体、政法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此次获得“全国优秀法院”殊荣,既是对金塔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金塔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鞭策和激励。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金塔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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