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疫情又有反弹的趋势,我们公司又在河南,出省去参加庭审不方便也不安全,法院为我们考虑的很周到,我公司同意和解!”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充分运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票据纠纷案件。
河南省甲公司收到出票人及承兑人均为敦煌市乙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两张,汇票金额共计80000元,出票日期均为2020年3月12日,到期日分别为2020年8月31日和2020年10月31日。票据到期后,甲公司通过自己的开户行发出付款申请,乙公司拒绝付款,甲公司遂向敦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法务均在河南省,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福建省,考虑到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法官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核对清未付的款项后,法官通过微信组织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乙公司给付甲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款共计80000元,于2021年2月8日前一次性付清。
当前正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敦煌市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通过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等,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在确保诉讼参与人、干警安全健康的基础上巧妙化解各类纠纷,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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