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疫情防控不停歇,针对身处外地,不便出行流动的当事人,金塔县人民法院法官采取多种线上调解的方式,在保护当事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020年1月至3月,陈某租用魏某挖掘机一辆,同时魏某要求陈某帮自己拉运破碎锤,并提前交付了2000元运费,但因种种原因,陈某最终没有按时给付魏某租赁费,也没有遵守约定给魏某拉运破碎锤,故魏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给付35000元租赁费并返还已经付给陈某的运费。
开庭当天,魏某身处外地无法到庭,陈某因双方关系熟络,且诉状内容属实,钱数无误,表示不愿出面与故友对簿公堂,便委托了律师到庭,并希望调解解决纠纷。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并通过微信与魏某沟通,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调解结案。
金塔县人民法院为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积极调整业务流程,倡导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或开庭。通过电话办案、网上办案、“智慧法院”等多平台运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在保证当事人及干警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日常工作的开展,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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