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施策效果好 呈送锦旗表谢意
“谢谢……感谢执行法官为我追回了拖欠近三年的赔偿款,太谢谢您了”,外卖小哥陆某激动地如是说。他手捧一面锦旗送到酒泉市肃州区法院执行局马警官手中,锦旗上“廉明高效、为民解忧” 的金色字样赫然在目、熠熠生辉、令人振奋。
原来,2016年5月10日,申请人陆某受被执行人常某的雇佣从事墙体粉刷工作,因地面操作人员失误将陆某从高架摔下致伤,经诊断为右胫骨远端骨折,伤残程度为九级。经法院悉心调解后,确认常某需向陆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然而,调解协议达成后常某却迟迟不予兑现,与陆某玩起了“捉迷藏”的把戏,企图赖掉赔偿款逍遥法外。
立案执行后,财产查控结果和诸多“老赖”一样,常某个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但执着的办案人员并未懈怠,进一步调查到常某频繁参与投标业务,长期承包工程,属于隐匿财产躲避执行的情形。办案人员遂抓住信用惩戒这一有力抓手,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冻结了其名下所有银行卡和微信等网络支付账户,强制其到庭履行。近日,常某因投标报名屡屡被拒且无法预定机票外出度假,无奈之下主动到庭,欲与陆某达成和解分期履行以申请解除限高措施,但陆某以常某无信用可言拒绝和解并申请对常某采取司法拘留。就在办案人员向其宣读拘留决定时,常某企图继续逃避履行案款的幻想彻底破灭,遂向法院交纳了全部案件款和执行费。
本案执行到位,得益于办案人员“因案施策”和执行措施的巧妙运用,也得益于申请执行人的全力配合,更得益于承办人员精益求精、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下一步,肃州区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打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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