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敦煌市法院七里镇法庭全体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大家齐心协力,共同给我和被告说好话、想办法,我这租赁费一直要的很困难,如果不是你们调解得当,到现在我也拿不上这笔钱,特意制作这面锦旗送给法庭,以表达我的谢意。”2021年3月3日,一幕暖心的画面出现在了敦煌市人民法院七里镇人民法庭调解室,当事人何某将印有“一心为民,执法为公”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敦煌市法院,以此表示对七里镇法庭全体工作人员的赞扬和谢意。
2019年5月,何某与马某签订租赁物资合同书,何某将电动吊篮15套出租于马某使用。2019年11月20日,经双方结算,马某欠何某租金50000元,并于当日出具了欠条。经催收,马某支付20000元,剩余30000元未给付。何某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接收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主要在于马某因疫情原因身在外地不能到庭,本着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目标,承办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一面与何某交流,一面和马某通过电话及微信沟通,详细了解双方矛盾焦点及诉求,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马某通过微信确认了调解意见,并于调解书生效后第三天就将涉案钱款通过微信转账至何某,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敦煌市法院优化配置审判资源,积极探索调解与速裁相结合的审判方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这面锦旗,既是对法庭办案效果的最好肯定,也是敦煌市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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