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月5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据了解,被告赵某于2019年7月某日驾驶轻型箱式货车沿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文化路水上乐园路段时越线行驶,与对向由原告醉酒且超载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原告、乘车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敦煌市医院住院治疗,原告出院后经甘肃诚誉司法鉴定所鉴定其致残程度为一项九级、一项十级。阿克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赵某与原告负事故同等责任。被告赵某所驾驶的轻型箱式货车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敦煌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时尚在保险期内。后双方对原告的经济损失未能达成赔偿协议,遂起诉至阿克塞县人民法院。
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在疫情期间避免因开庭造成人员聚集,承办法官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让保险公司按其理赔标准认真将每项赔偿损失计算清楚,再与原告沟通。保险公司为体现最大诚信,表示愿意在其理赔标准范围内高标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几次协调后,原告同意保险公司149000元的理赔,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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