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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法院:玉门市法院玉门镇法庭两小时快速调解两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 作者:李文泽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1/3/8 16:17:5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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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喜庆的气氛中,慢慢咀嚼年味时,玉门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已收心归位,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

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玉门镇法庭受理了两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因案件性质相同,且为同一被告,遂安排于同一日审理。2018年11月被告雇佣原告驾驶自家挖掘机从事工地挖掘工作,工程完工后,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车辆租赁费。由于被告支付了部分材料租赁费,剩余的款项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予以确认。欠款到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欠款,但被告总以种种理由推诿不付,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玉门镇法庭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驱车前往被告家里了解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在掌握了基本案情后,办案法官通知原、被告双方到玉门市人民法院进行庭前调解。办案法官了解到,实际原因是由于被告近期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暂时无法给付租赁费,于是法官针对被告的资金周转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明确了还款日期。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听取了办案法官的意见建议,双方达成协议在两小时内将两个案子解决完毕,不仅当事人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同时对法院高效便民的形象起到积极的宣传作用。原、被告双方对于办案法官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法院工作也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