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庭审效率,近日,县法院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
由于该案证据材料较多,社会影响重大,控辩双方对事实及证据存在较大争议,因此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就相关问题听取双方的意见。会议中,合议庭成员梳理归纳了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分别举证,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对双方无争议的证据予以固定和确认。同时,就该案的管辖、回避、是否公开审理、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逐项听取了双方意见,为接下来的开庭审理突出重点、简化程序和提高效率打下了良好基础。
肃北县人民法院将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积极推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积极探索庭前会议制度的可行模式,不断规范庭前会议的启动和操作程序,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提高刑事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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