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次电话、微信来回反复沟通、细心调解、一份和解协议,最终诉讼参与人露出满意的笑容握手言和。近日,金塔县法院以微信沟通方式高效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甲乙两个公司在2019年9月签订《供货合同》一份,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乙公司的实物效果与投标文件效果图相差较大,甲公司要求整改,双方沟通多次未果。2020年8月,乙公司无故失联,甲公司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书面告知乙公司解除合同意向,但未得到乙公司的按期回复。于是甲公司在2021年诉讼法院,要求依法解除双方《供货合同》,并由乙公司退还超付款项,赔偿损失及违约金。
法院依法送达传票后,在开庭前三天接到乙公司法人的来电,申请延期开庭。原来乙公司法人远在千里之外就医,但其对案件事实没有异议,只是因为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了解到实际情况,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且双方并没有较大矛盾分歧,经办案法官与双方沟通,甲、乙公司均表示可以接受现场和微信互动的方式,按期开庭并当庭接受法院调解。最终,这起合同纠纷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庭后双方对于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金塔县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把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放在首位,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针对此类因当事人身处外地,或受疫情影响等各类原因,无法前来法院按时参加庭审的案件,承办法官经对案情详细分析,会酌情采用电话、微信、云法庭的方式进行案件庭审、调解等,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并留存完整的视听聊天记录等资料入卷,确保全程留痕。通过在线调解审判解决纠纷,即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率,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赢得了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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