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肃北法院立案庭干警深入基层牧农业村,在探望慰问老党员、困难人民群众的同时,为张某某五年有余的纠纷维权提供法律咨询。
据了解,张某某自家开有一家日用小超市,2017年左右杨某某在当地承揽工程,工地日常消费品及米、面、菜等食品持续在张某某的小超市购买,工程完工后,杨某某多次承诺给予支付,前三年尚可联系到杨某某,相信对方可以把钱给付了,但到了近两年,对方电话也空了,人也找不到了,钱虽不多,却也是一家人赖以生存的基本,求助无门下,希望法院帮他要会被赊欠的款项。
为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立案庭干警在查看张某某证据后,向她详细陈述了立案应准备的各项材料,并告诉她,如果来法院有困难可以委托她在县城的亲戚代为起诉。同时干警还带去《人民法院诉讼指南》以及民法典知识手册耐心为当事人讲解诉讼程序和民法知识,并帮助其梳理部分缺失的材料,表示等到材料齐全,会为其办理立案。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为了更好地提供便民服务,保障当事人诉权,肃北法院立案庭立足立案信访职能,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深入开展上门答疑、诉讼服务等活动,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感受到司法温暖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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