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谢某:“审判长,我愿意现在立马就一次性给付张某扣件、钢管租赁费50000元,把这个事情彻底解决了!”
原告张某:“太好了!太感谢法官了。没想到要了四年的租赁费刚起诉就能拿到手,现在真是太方便了!”
4月9日,敦煌市法院七里镇法庭通过“一站式服务”化解纠纷,仅两小时就高效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张某对预想不到的诉讼能如此快捷高效深表赞颂。
2016年2月,谢某通过朋友介绍陆续向张某租赁钢管、扣件,支付部分租赁费后,对剩余的58000元租赁费拖欠不付,张某无奈下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受理该案第一时间查明案件事实,在了解到张某索要租赁费已经数次,而谢某则因租用的部分扣件、钢管有问题无法正常使用而与张某产生纠纷不愿意如数承担租赁费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意见,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谢某当场支付原告张某租赁费50000元,该案得以完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敦煌市人民法院立足自身职能,以“民情无小事,调解促和谐”的工作理念,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实现为民解难解忧、节约司法资源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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