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五起涉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在执行局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王某等5人终于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2018年6月俞某雇佣王某等人在其承揽的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俞某以种种理由拖欠王某等人劳务工资,讨要无果后王某等人将俞某诉至金塔县法院,然而俞某为逃避债务下落不明,法院依法缺席开庭审理,判令俞某给付原告王某等人劳务工资五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查找被执行人俞某下落但多日无果。经执行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俞某在某法院也正被强制执行,与当地办案法官联系后得知俞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该法院司法拘留。拘留期满后,俞某刚迈出拘留所大门,就被早已等候在门外的金塔法院执行干警带走,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被执行人俞某以欠债太多为由拒不履行付薪义务,执行法官拟对俞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措施,俞某在之前尝过司法拘留的“苦头”,加之执行法官对俞某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被执行人俞某认识到拖欠工资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遂立即筹款结清了五万余元欠薪。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金塔县法院执行局将学习教育成果迅速转化为工作动力,立足执行工作实际,针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执行,持续保持对“老懒”的高压态势,依法保障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院队伍的新气象。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