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原告郑某等13人诉被告梁某劳务合同纠纷案,经过诉前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保障了各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让被告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20年被告雇佣原告郑某等13人在其沙场从事筛沙子工作,至2020年9月,共拖欠劳务费12万余元,被告向各原告出具欠条,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搪塞不予支付,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金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该系列案件当事人争议不大,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下,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当天,一方是人数众多、情绪激动的13名原告,一方是暂时没有给付能力的被告,两名调解员齐心协力,一面对被告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取得各原告的谅解。一面安抚众多原告的情绪,告知被告的近况和难处。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限期内支付拖欠各原告的劳务费。至此,13件劳务纠纷,经过一天调解顺利结案。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金塔县法院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从严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既立足当前、解决群众“急愁难盼”的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完善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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