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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金塔县法院:善用调解化纠纷 助力维权顺民意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闫青霞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4/29 16:04:4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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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2017年,茹某种植易某所提供的西瓜种子,双方约定每公斤种子240元,秋收后,茹某交付了西瓜种子22.5公斤,合计种子款5400元,易某承诺于2017年年底结清种子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茹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易某支付欠款。

受理该案件后,经了解认为该案件可以进行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至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后双方争议仍较大,遂进入立案程序,转入速裁庭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均同意再次进行调解,但双方仍对制种款是否支付存在争议,被告便不同意调解要求判决,速裁法官从法律法规及人情事理方面入手,耐心给当事人释法析理。经过两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承诺一次性履行欠款。

金塔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本着速裁调解快审快结、早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效转化为忠诚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