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4月22号我在网上立了一个案子,经过你们调解,被告已经把货款已经向我的委托人结清了,今天我来撤诉,现在调解履行的速度可真快啊”。说话的是代理本案件的岳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被告敦煌市某石业公司经常在原告菜店处赊购蔬菜、水果等货物,经过双方对账务清算后,石业公司向原告出具一份欠条,并承诺于短期内给付。但经过两年之久,石业公司一直未向菜店结清货款。4月27日,七里镇法庭工作人员在拿到该案件之后,立马电话联系石业公司讲明案件情况,该石业公司表示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到敦煌来开厂,也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经过多次电话调解,向石业公司释法等,石业公司答应向菜店结清货款。当日,石业公司便将9000元货款打入菜店账户,案结事了。
其实,这只是法庭众多调解案件的一个小缩影。根据案件的情况,法庭工作人员会相应选择电话、微信等方式先行了解案件情况或直接进行调解,督促相关义务人履行义务,争取做到便民、利民,高效解决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七里镇法庭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做好好辖区群众普法宣传工作,延伸司法触角,切实解决本辖区群众的愁难急盼问题,在案件受理后以调解先行,力促当场履行,让纠纷一次性化解,让群众满意的走出法庭的大门,切实履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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