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金塔县人民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聚焦民生、主动作为、突出实效,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微信小程序“甘肃移动微法院”与“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途径大力推进网上立案,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累计网上立案20余件,受理的案件均能在七日内实现反馈。
网上立案是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法院审判工作的深度结合,是创新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重要成果,让群众申请立案更方便、更高效,降低了群众打官司的经济成本,足不出户就可立案,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波。同时也缓解了线下立案的压力,提高了立案效率,让当事人在立案时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现对当事人权益的充分尊重和保障。
今后金塔县法院将继续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措施,解决群众诉讼中存在的困难,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满足群众所需,减少当事人诉累,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