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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敦煌市法院为果农挽回损失40余万元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程康乐、王幸斐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1/5/12 10:50: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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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敦煌市法院执行局执结16件涉葡萄款案件,为16户果农挽回损失40余万元。

俞某、邱某为葡萄收购商的代办,主要负责联系本地果农,牵线完成葡萄收购工作。2019年俞某、邱某照常牵线收购葡萄。收购完成后,收购商将葡萄款打给了俞某、邱某的上线,因俞某、邱某未及时向其上线索取葡萄款,导致葡萄款挪用。16户果农索要无果,后起诉于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俞某、邱某承诺于2020年11月30日前给付葡萄款。岁末,俞某、邱某未依法履行义务,16户果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案件涉及果农较多,金额较大,案件受理后法院执行人员快速行动,多次上门督促俞某、邱某履行义务,并多方寻查财产线索、采取扣划冻结等措施。最终,16起案件于2021年5月10日成功执行完毕6件,其余10件的申请金额也执行完毕一半,俞某、邱某与果农也就剩余金额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承诺今年9月份给付完毕。

执行干警快速、高效的执行成果,获得了果农的一致称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敦煌市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强化执行质效,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将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还有几个月又到葡萄丰收季,在此提醒广大果农,在葡萄买卖过程中要注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葡萄交付后要及时催要葡萄款,最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以免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