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满意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把便民利民的每一项工作举措落实在办案的各个环节,一步一个脚印深入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巡回法庭车开到群众“家门口”
金塔县法院有一辆巡回法庭车,内设了简易法庭,在群众“家门口”调解纠纷、审判案件,它的存在切实打通了司法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流动车载法庭下基层,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还将审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同时也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办案法官处理乡村邻里纠纷案件的调解过程,不能简单地说复杂或是容易,实地勘察尤其重要,听双方当事人及近亲属的语言重复,不如走街入户实地查访。现场做一番深入了解,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围绕争议焦点,结合法律规定、案件事实,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深入开展调解工作效果要好的多。近年来,金塔县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审判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继承并发扬“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助力乡村振兴效果显著。
送法入户法律知识进入寻常百姓家
为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在群众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金塔县法院基层法庭办案法官走进村委会、走近百姓家,为村干部、村民代表们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就村民所关心的问题、涉及到农户的切身利益问题,从物权、物权保护、相邻关系、宅基地、土地承包等多个方面,结合身边鲜活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让《民法典》真正走进基层群众生活中,让基层群众在具体案例中认识到《民法典》能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金塔县法院不仅大力度加强院内干警自我学习提升,更充分利用普法宣传日、特殊纪念日、乡村赶集日等有利时机,加大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力度,推进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真正让国家法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不吝沟通释法析理通情达意
“真没想到,我七年没有要到的欠款,法官调解当天就给我解决了!”当事人陈某感慨万分。一笔历经七年时间的瓷砖款,在法官及干警的见证下,双方给付交接完毕,陈某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做到了的案结事了人和。
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很多,从受理案件到履行给付,没有双方的唇枪舌剑横眉怒目,也没有经过漫长的审判和执行程序。更多的是法院以公正司法为原则,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不断提高新认识、开拓新思路,在解决案件问题上,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和调判结合,从根本上达到息诉服判的目的,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法院“门口”,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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