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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庭审现场下基层 调解案情获好评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赵静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1/5/26 9:10: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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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敦煌市法院自上而下进行了自我学习自我查纠工作,在此基础上为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制定学习计划并有序推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事实”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温暖群众,凝聚民心。

近日由敦煌市法院的法官何运韬主持审理一件李某诉敦煌某餐饮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的民事案件,庭审现场在月牙泉司法所展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汪晓婷、原告诉讼代理人及被告公司2位股东参与庭审;本着为民解难,为民排忧原则,月牙泉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汪晓婷与法官一起以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对原、被告双方的反馈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相应司法解释。庭审过程和谐融洽,真实将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了基层,把庭审开到了人民群众身边。。

庭审过程中,该公司股东马某、张某对该公司基本情况做了简要说明,因新冠疫情的突发对该公司运营受到严重影响,因种种原因不能按时给付原告李某相应的劳动报酬,故被李某告上法庭,也表示正在协调变卖该公司名下资产,以最快的速度偿还原告李某劳务费用。鉴于原、被告双方都有调解意愿,法庭主持双方调解。在近2小时的庭审中,气氛融洽,庭审过程没有让原本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激言怨语而是自然愉悦的方式让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听了一堂法律讲座,让原本棘手的事情得以解决,案件当事人也没有激发更多的矛盾冲突,调解了双方的不愉快,增长了法律知识、也让群众增进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增进了司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本着为民办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理念,坚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为民服务宗旨,聚焦民生、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