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6日 星期五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冒雨驱车400公里为执行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王军、魏静静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1/5/26 9:12:40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2021年5月13日,执行局法官干警冒雨驱车400公里,到酒泉市肃州区某种业公司,执行到位10万元。

案情回顾

2016年王某拖欠农民李某玉米种子款37万余元,多次催要未果,2019年李某将王某诉至敦煌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按2019年年底付清拖欠的款项。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王某在限定期限内还款,并且对王某名下的财产线索进行了查控。经查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王某银行账户资金2万余元。后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被执行人一直拒不支付,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但是,王某依旧拒不还款,随后执行局法官立即驱车5小时奔赴被执行人王某住所地酒泉市肃州区某种业公司,他们到达后顾不得吃饭、休整,于5月13日中午直接赶至被执行人王某住所地。当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讲明来意后,王某起初不愿配合,通过执行法官详细向其阐明法律规定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等等,终于由王某的担保人自愿从住房公积金扣划4万元为王某代偿,被执行人王某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年年底前给付6万元执行款。办理结束后,在归途的路上下起了大雨,执行干警们调侃道“这雨越大,咋们的心里却是大晴天呀!。”

雨中执行,不过是执行法官工作的小小缩影。敦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每年都要执行一两千件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执行。基本解决执行难不仅需要依靠科技手段,还需要执行人员无怨无悔、不辞辛苦的付出,更需要双方当事人的配合和理解。在执行人员的眼中不管执行案件有多大的困难、险阻,他们都会为之付出全部,毫不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