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在玉门市沙梁子养殖场附近的废品处理场,玉门市法院联合玉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已判决生效的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中扣押的假冒的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汉武御醴泉等白酒及假冒商标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理,共计销毁假冒品牌白酒1700余瓶,销毁假冒品牌白酒商标、礼盒、酒瓶等80000多个。
为了有效开展此次销毁活动,玉门法院提前制定了销毁预案,积极联络市检察院到场监督,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程跟踪。销毁现场,大型铲车将假冒品牌白酒碾碎后进行了集中处理,纸板碾压机将非法制造的酒盒、包装箱、商标标识等压碎打包,整个销毁活动持续了3个多小时。
此次销毁的白酒、白酒礼盒、商标等系玉门法院审理的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所扣押,本案中制假团伙生产销售的假冒品牌白酒,由于使用的都是回收的真酒瓶,专门制造的外包装、合格证、二维码标识等,仿真度非常高,口味相近,非品酒行家难以分辨。2020年9月,代某等12名因犯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六个月不等刑罚。
今后,玉门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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