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立案庭高效化解了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当事人各方矛盾化解、握手言和。
当事人李某某从事批发零售化肥、地膜等农资。魏某某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韩某某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分别在李某某经营的农资经销处赊购化肥、地膜等农资款共计93775元,李某某多次向两人追讨农资款,但两人均以无钱支付为由推拖。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某将两人起诉至金塔县人民法院,要求两人支付所欠农资款。
案件受理后,速裁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并分别向当事人了解了情况,魏某某与韩某某承认欠款的事实,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在调解过程中,速裁法官着重从保障权利人实现合法权益及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为各方释法析理,讲清利害,最终双方迅速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金塔县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速裁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优化调解程序,努力做到简案快办,给当事人提供简便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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