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将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执行工作动力,“用尽一切手段,穷尽一切措施、想尽一切办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2020年11月,甘肃某工程建设公司与刘某、安某的两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经玉门市人民法院审理做出判决,责令甘肃某工程建设公司给付刘某、安某案件款共计12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刘某、安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该公司微信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该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不履行案件款,经网络查控,公司账户余额不足。随后,执行法官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情况,根据申请人刘某提供的信息,了解到该公司目前正常运营,并于近日招投标兰州市某工程。于是,执行法官迅速依法将被执行人公司账户冻结,并继续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的后果。因账户冻结影响公司业务,该公司负责人也认识到事情严重性,三日内便将两起案件共计12万余元案件款全部履行完毕。
为破解执行难,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玉门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借力网络查控等信息化手段,通过查控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拘留等措施,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他们能够遵守职业道德,为权利人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最后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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