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有风险,借贷需谨慎。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行为越来越普遍,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逐年上升。借钱容易要钱难,很多人在借贷时因为碍于颜面、疏忽大意或者太过信任等原因,踩了民间借贷的“坑”,结果可能会导致自己遭受不小的损失。
2020年3月8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杨某诉被告何某民间借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何某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借款20000元。时间转瞬即逝,直到2021年1月被告何某仍未偿还原告杨某借款,原告于2021年1月20日将被告再次诉至法院。
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件后,工作人员多次寻找被告何某都无结果,后采取冻结微信支付等强制手段,使被告何某主动与执行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将所欠借款交至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收到案款后的第一时间,通知原告杨某前至法院领取案款。2021年4月23日,原告杨某在收到被执行回来的钱时,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至此,这一民间借贷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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