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接到一起合同纠纷案,得知原告是一位高龄老人,与行动不便的儿子同住,法院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为老人办理立案相关手续,用行动感动了当事人。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玉门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接收到合同纠纷案的起诉,当工作人员联系原告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得知原告年近80岁高龄,亲属都不在身边,且老人常年疾病缠身,行动不便,其儿子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本着方便当事人诉讼的为民宗旨,经请示分管院长,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决定上门为老人办理立案相关手续。
4月8日下午,立案庭工作人员携带立案受理材料等前往当事人家中,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详细介绍了登记立案及流转程序,并当场送达了立案受理通知书,指导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等书面材料,当事人现场利用pos机刷卡方式交纳了诉讼费用,老人足不出户便顺利完成了立案手续。
玉门市人民法院主动延伸服务职能,积极开展上门立案,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畅通立案途径,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诉权,将司法便民、为民、利民落到实处,为当事人提供更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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