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和残疾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大家给予特殊的保护与照顾。近日,玉门市法院民二庭快速调解处理一起高龄老人、残疾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用司法温情保障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20年9月15日,倪某承租了韩某房屋,并签订《房屋出租协议》。倪某缴纳了房屋租金3000元。入住后,因其他住户未缴纳暖气费致使供热公司不能供暖,导致倪某无法居住,提出退租。后找韩某协商退租,韩某以租期未到为由拒绝。倪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租金并承担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了解,倪某已是80岁的高龄老人,其子为其代理人且身患残疾,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多次与韩某联系,并积极进行协调。调解时,双方各持己见,承办法官首先普及了《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接着重点做韩某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韩某当庭向倪某道歉,并承诺付款期限到期后自动履行退款义务。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圆满解决。
让司法更有温度,让正义更快抵达。玉门市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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