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5日,玉门市法院花海法庭调解了薛某某诉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自2015年5月至2020年期间,被告租用原告的割草机在内蒙古赤峰等地进行收割工作,原告提供割草机及随车司机。截止2020年6月经双方结算被告累计拖欠原告机械作业费214757元,并于当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予以确认。后被告分几次累计支付给原告210000元,但剩余4757元作业费经原告多次索要无果,便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在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审理后,了解到双方系多年的朋友,被告之前也已经给付了大部分欠款。为了使矛盾妥善解决,承办法官先向双方询问了情况,了解到原告其实并不想将被告起诉至法院,只是因为最近家中实在急需用钱。而在原告家中告急的这段时间,被告手头资金又十分紧张,因此导致双方产生了很大的误会,最终闹上了法庭。承办法官对双方的情绪进行了极力疏导,又让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的把所有问题说清。最终双方很快化解了误会,在法庭上握手言和,被告也同意还清剩下的欠款并当庭给付原告。至此,本案顺利解决,两位老朋友又得以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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