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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玉门法院:当场履行赔偿金,速调快结止纷争

来源: 作者:陈耀生、蔡万龙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1/6/7 14:57:5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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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下午,玉门市人民法院玉门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打架受伤而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并当场履行了部分赔偿金。

2020年7月,姜某和杨某发生口角,继而因口角引起打架,导致双方不同程度的受伤,原告于受伤当日住院治疗。公安机关对双方分别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但赔偿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近期姜某一纸诉状将杨某起诉至法院,诉请赔偿相关费用,维护自身权益。

庭审前,办案法官找原告、被告进行沟通,不厌其烦地向双方当事及其亲属做了释法明理和情绪疏导工作,多角度进行劝说和开导,以真情化解双方的矛盾和积怨,功夫不负有心人,法官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触动了姜某和杨某,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还当场履行了部分赔偿款,并表示剩余赔偿款也会尽快履行。一起矛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庭心系群众、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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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的第一线,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人民法庭在促进矛盾化解、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使命。自开展党史教育活动以来,玉门镇法庭用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最方便群众的途径和群众最乐于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以其过硬的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温暖。今年1至5月份玉门镇法庭审结的案件近九成调解处理,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