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肃北法院执行局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将学习成果体现到“我为群众办实事”中,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近日,肃北法院执行局深入马鬃山基层法庭对相关涉纠纷企业了解情况,执行和解一起100余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多方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申请人周某与被执行人肃北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一案,肃北法院判处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周某借款100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矿业未主动履行借款本息清偿责任,周某于2021年2月22日向肃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后,执行干警加班加点,认真研究案情,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制定执行方案,因该案执行标的大,该企业正处在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本院从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以全面的司法服务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真正做到援企,精准服务县域“六稳”“六保”工作,最终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履行协议。
自政法教育整顿以来,肃北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在坚持严格依法执行的前提下,灵活采取执行方式,既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做到保障民生、经济发展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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