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下称“三个规定”)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县法院结合具体工作,对“三个规定”再动员再落实。
加强学习宣传,迅速动员部署。在全院举办加强“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及日常监督管理专题辅导,组织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再次全面学习领会“三个规定”内容和具体要求。要求所有干警不仅要学懂弄通“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还要明确政策界限,熟悉掌握登记记录的程序步骤。并安排网络管理员将“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下载上传到干警内网办公平台,设置飘窗,提醒干警及时登录使用。同时,加强对平台操作使用的常规技术培训指导。
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方法步骤、行动措施、责任部门、时间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明确院纪检组为“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运行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三个规定”记录报告信息的汇总、上报和日常监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如实记录意识,务求报告事项应报尽报。明确依法监督管理和违规干预办案的界限,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各庭室主动报告,院、庭长依法跟踪落实。
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建立完善干警任职回避事项填报及动态化管理机制,对全院干警进行再次摸底排查,做到全员填报。进一步健全规范干警非因工作需要与“三类人员”关系机制,实行“三个规定”登记记录月报告、季度分析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线上报告和线下登记报告相结合及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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