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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李雪梅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6/8 15:38:5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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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网上办  司法服务再升级

近日,肃北法院立案庭顺利办结一起线上诉前保全案件。

康某因人在外地,不方便到法院办理诉前保全相关手续,故电话求助肃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干警听完其诉求后,告知其可通过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申请诉前保全。随后,康某在法院干警详细讲解后,注册了账号,在网上填写信息、上传保全申请、财产线索及提供担保材料等,待网上信息审核通过后,进行了网上缴费。肃北法院依据某提供的信息,对被申请人的到期债权48小时内依法出具了保全裁定书并进行了冻结,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肃北法院正式上线使用人民法院保全系统,该平台支持网上保全申请、缴费、申请保全担保、查看保全结果等,当事人通过实名认证即可一键办理保全,切实减少了当事人或代理人来回奔波之苦,节省了办理保全案件的成本,提高了诉前财产保全制度运行的速度,获得了当事人及律师人士一致的好评。

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什么是财产保全?它的作用又有哪些呢?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有什么作用?

(1) 确保被申请人的财产不被转移,隐匿,有利于判后执行。

(2) 在诉前保全的实践中,大量的诉前保全案件,经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在法院的协调之下,往往达成诉前和解,甚至即时清结。

(3)即便在诉前未达成和解的,在诉讼中,在法院查明事实之后,被告也愿意与原告尽早处理双方的纠纷,达成调解。

 

减免缓交诉讼费,司法救助暖民心

为助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肃北法院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切实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减轻困难群众诉讼成本,助力群众依法维权,保障群众实现诉讼权利“零障碍”。

525一早肃北法院立案庭,立案干警告知原告某,经法院审批,同意其缓交诉讼费2425元时,某松开了紧紧蹙起的眉头,忙不迭地出声致谢。某与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20万元之,按照规定,立案时需缴纳诉讼费4850元。因李某经营的小卖铺赊欠货款较多,双加之新进了货物,李某已是掏空家底且妻子常年有病,一下子还真拿不出这些钱来,一时间左右为难。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某向立案法官说了自己的困境。立案庭干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向某解释了《民事诉讼法》关于减、免、缓交诉讼费的相关规定,现场指导其书写了诉讼费缓交申请书。经法院有关领导仔细审查,认为李某确有经济困难,遂批准其缓交一半诉讼费。接到审批表后,立案庭干警麻利地为某办理了立案手续。

肃北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法律服务延伸到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依法维护特殊人群和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位群众享受到优质的司法服务。

交通事故引纠纷  人民调解止纷争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经济赔偿纠纷也大幅增加,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程序简单、方便快捷、不收取费用的优势,既方便了群众、降低了维权成本,又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

2021年4月24日张某驾驶机动车在行进过程中与仲某驾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经送医抢救,某不治身亡。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张某及仲某家属5月14日上午法院提出调解申请,经征得以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及时委托特邀调解员对该纠纷进行调解。在调解员与法院干警的耐心释明劝说下,仲某妻子表示虽然对丈夫的去世感到痛惜,但看到肇事方积极赔偿的诚意,法院法官及调解员帮助解决纠纷的耐心,愿意理性解决赔偿问题。并表示赔偿款的计算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会多要一分。调解员继续以情入手进行了深入调解,某也表示同意依照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进行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当场支付了7.5万元赔偿款,下剩款项约定了支付时间。调解结束后法院立案庭第一时间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案件圆满化解。该案从委派到确认调解协议,用了不到两个小时。

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妥善化解体现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在公正司法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温暖了当事人的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