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法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刘某某与刘某租赁合同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督促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某一直身在外地躲避执行。被执行人的行为损害了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为切实实现申请人权益,肃北法院依法对刘某进行网上临控。
近日,肃北法院收到甘南卓尼派出所消息,被执行人刘某被当地派出所临控。刘某涉案标的4万余元,钱虽不多,但其故意避而不见,拒不履行的行为挑战了司法权威。时间紧迫,法院执行干警一行两人冒雨连夜出发,行程1500余公里急速赶往甘南卓尼县。经过一夜奔波,在一路暴雨、风雪和冰雹的陪伴下,直至第二日下午方抵达卓尼县派出所,顾不上休息,顾不上吃饭就在当地公安的协助下完成交接。刚开始,被执行人还存在抵触和侥幸心理,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相抗争。法院执行干警对此不为所动,坚持同当事人分析案件进展情况,讲法律,讲情理,讲厉害关系......,通过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解释,被执行人终于愿意配合执行,在向亲戚朋友借款后,筹集到了4万元执行款。在经过一天两夜的忙碌后,这起案件顺利执结,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正义。
此次行动是肃北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的真实写照。对于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不怕苦、不怕累,无论路途多么遥远、条件多么艰苦,他们都会全力攻克执行难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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