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大力弘扬英模精神,激发党员干警模范带头作用,4月28日下午,瓜州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收听收看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周春梅,女,苗族,湖南龙山人,1976年1月出生,2003 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生前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月12日,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周春梅同志始终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对党的无限忠诚转化为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执着坚守,精研实干、勤勉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刚正不阿、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面对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和暴力威胁,坚持立场不妥协,坚守原则不退缩,坚定信念不动摇,用生命捍卫了法治原则,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周春梅的先进事迹深深感动着干警,干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以周春梅为榜样,坚守法治信仰,牢记法院人的初心使命,以对政法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正廉洁司法,牢记宗旨,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用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用真诚回应群众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