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金塔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仪式,当场为1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6万余元。看到当事人拿到执行款的激动和喜悦,执行干警不辞昼夜的疲惫顿时烟消云散。
2017年,张某等15户农户与酒泉某制种公司签订种植回收合同,合同签订后,农户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制种公司也按照合同约定收购了种子,但却迟迟不能兑付制种款。于是,张某等15户农户将制种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制种款。开庭调解后,虽达成还款协议,但被告仍未按时支付制种款,履行期限届满,张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办案法官详细了解案情,该制种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种子出售后未将钱款收回,连带农户权益受损。执行过程中,通过关联案件发现,被执行人在本省其他法院有正在执行的案件,办案法官积极与该法院沟通,最终将案件款提取至本院发放给申请执行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张某等人同意被执行人对剩余款项的履行意见,达成和解协议。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金塔县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当前正值农忙季节,执行法官加班加点,为维护农户利益开通专项执行“绿色通道”,集中开展涉农案件执行攻坚,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农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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