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积极服务和保障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近年来,金塔县法院在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理念、多元化解纠纷、维权保障等方面进行创新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创新审判理念,彰显人文关怀。坚持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道德理念,通过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重点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倡导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坚持柔性司法理念,注重发挥情感治愈司法功能,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在准确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积极化解婚姻危机,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多元化解,力促案结事了。积极探索建立婚姻家庭案件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庭前阅卷将一些争议不大的案件委托至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将纠纷化解在家门口;不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回复法院,法院依法进行审理。
创新维权方式,保护弱势群体。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涉及未成年人利益未得到妥善处理的婚姻案件,审慎处理,必要时将当事人的子女请到法院调解室,询问孩子对父母离婚的看法。给当事人一次离婚冷静期的机会,让父母与子女多沟通,架起夫妻双方之间沟通的桥梁,促进夫妻之间矛盾的化解。工作之余,组织法官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妇女、儿童维权讲座,进一步促进人民群众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知识的了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其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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