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瓜州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严厉打击抗拒、规避执行等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对一拒不支付案件款的被执行人柴某进行了司法拘留,促使其主动履行了义务。
2016年2月,被告柴某因工程所需,经与原告张某协商购买原告的方砖,在张某按约向柴某提供方砖后,经双方核算,柴某尚欠张某2万元砖款没有付清,遂向张某出具欠条一张。后经张某索要,柴某推诿不付。起诉后,法院判决被告柴某给付原告张某砖款2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柴某拒绝履行,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柴某坚持称其没有钱偿还,态度嚣张,拒绝履行责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在对柴某进行体检的过程中,柴某慑于压力主动交纳案件款2万元,将与张某一案的案件款全部履行完毕,于次日再交纳案件款6千元,将涉及的另一起案件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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