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取得实效,瓜州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乡镇、村组,面向基层群众,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件审理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近日,瓜州县法院民事庭就将庭审搬到了某乡政府会议室,就地化解纠纷。
2016年,瓜州县某公司与瓜州县某乡政府签订项目建设协议,约定由瓜州县某公司自筹资金500万元,在该乡政府农业园区修建日光温室25座,但在地基开挖后因资金不足而停工。2018年春,该公司又与该乡25户农户共同成立种植专业合作社,其中该公司认缴出资额299万元,25户农户各认缴出资额4万元,并委托该公司为其修建日光温室大棚25 座,每户1座。同年秋,在大棚相关设施未安装完成的情况下,该公司以资金不足为由停止施工,双方产生纠纷。2019秋,该乡政府多次召集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矛盾,共同委托咨询公司对25座温室大棚进行价格鉴定,后又因大棚分配方式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的农户较多,且涉及乡政府,便决定将庭审搬到该乡政府,就地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充分运用多种调解方式,以案释法,全方位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各方当事人各退一步,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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