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8起危险驾驶案件。
该批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征得各被告人同意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办案法官向各被告人告知了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认真审查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和合法性,在充分听取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依法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对6名被告人判处拘役缓刑,对2名被告人判处拘役实刑。判决后8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
该批危险驾驶案件的集中审理,是金塔县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简案快审,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生动体现,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法官呼吁广大驾驶员,要以此类案件为警示,充分认识醉酒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醉酒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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