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至30日,酒泉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座谈会。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铜山出席会议并讲话,民一庭庭长刘倩主持会议,全市基层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副院长、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庭长及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法院2020-2021年上半年民商事二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情况,针对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事实认定、审判程序、法律适用等各方面的典型问题进行梳理,深入分析发改原因,找出问题症结,以推进审判工作良性发展。
在审判实务研讨交流环节,中院和基层法院共五名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具有深厚法律理论素养和丰富审判实务经验的法官,就民法典时间效力相关问题,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处理疑难问题,执转破在“僵尸企业”清理处置中的运用问题等进行梳理讲解。参会人员还针对具体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交流,法官们互学互鉴,共同提高。
赵铜山副院长对全市法院下一阶段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审判工作融入到社会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大局中,审慎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拓宽学习渠道,坚持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充分运用法信等智能化办案工具,进一步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功能,不断提升法官办案能力。三是准确适用法律,学懂弄通法条背后的法理含义,摒弃生搬硬套、机械办案,针对具体案件具体研判,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四是巩固交流成果,将所学所获运用到审判实践中,进一步统一民商事案件裁判尺度。与会人员作为代表,要在学有所成的基础上,做好与其他同志的交流,搭建知识桥梁,扩大学习成果共享群体,力争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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