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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便民“微服务” 暖心解民忧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杨雅岚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1/8/16 11:06: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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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突显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效果,践行为民情怀,耐心服务解忧。金塔县人民法院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实现了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定分止争的审判效果。

原告王某系经营化肥买卖的个体工商户,被告李某等人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营户,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赊欠化肥,且累计次数较多,并都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多年来,原、被告双方关系尚好,但欠款数额越累越大。之后,被告因生意经营不善,便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原告便提起诉讼。

立案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查案件相关资料,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李某等人虽同意调解处理,但以其不在本地为由拒绝到庭应诉,经协商双方均同意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开庭当天,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登陆“云上法庭”智能平台“出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当事人王某与李某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某等人同意于约定期限内付清欠原告王某的化肥款。

此次便民“微服务”,让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达成了化解纠纷的目的,促成了双方和谐,实现了党史学习教育到“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的转化。金塔县人民法院着力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创新举措,把为民服务意识根植于思想中、落实在行动中,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努力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真正让群众看得见行动、感受到变化。